青岛六区实施空气“奖善罚恶”
发布者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14-6-30

6月29日,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,《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》正式出台,根据《方案》,今年,青岛市首先在市南、市北、李沧、崂山、城阳、黄岛6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,以各区细颗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,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。各区在两项污染物指标中,只要有一项达到目标,就会奖励100万元,如果超过目标,每多改善1微克/立方米,市级财政拨付该区的生态补偿金增加10万元。反之,只要出现恶化,至少会罚款100万元。